惠企政策解读 鞍山市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次
问:鞍山市企事业单位搭建科技创新平台适用哪些支持政策?
答:对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的单位,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对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单位,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
对建立全国、全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资金;对建立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的单位,按省市两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
对建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给予30万元补助资金;对建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对工作站(基地)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5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