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局2020年前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及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鞍山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9-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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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重强抓”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前三季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标名称:发展养老、托幼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统计和发放工作已完成,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已经发放到位;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相关文件已经下发,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全市农村留守老人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已经完成;全国养老服务系统“敬老院法人登记信息填报”中本辖区所属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已经完成82.81%。

二、指标名称:强化对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制定《2020年鞍山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鞍山市脱贫攻坚挂牌督工作方案》,实行挂牌督战,多次开展排查、督查、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更新及时、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完成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排核查工作,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指标名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5月17日,提标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际提标:城市低保提高6.03%;农村低保提高8.54%。新标准已从7月1日起按时施行。

四、指标名称: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临时救助。

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会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重大困难,造成家庭重大刚性支出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共临时救助9959人次,累计支出626.58万元。

五、指标名称:要切实保障所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民生也必将助力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敢创业。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5月17日,提标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际提标:城市低保提高6.03%;农村低保提高8.54%。新标准已从7月1日起按时施行。

六、指标名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按照“三社联动”试点工作要求,完成制定“三社联动”试点方案,试点社区建设正在推进;完成印发关于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建设完成153个社区志愿服务站。

七、指标名称: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涉及到的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和千山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完成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确定8家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公墓选址,开始建设工作。

八、指标名称: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10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按照引入模式、引进人才、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面打造“一纵十横多点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今年任务1个市级指导中心、5个县区级分中心和50个社区级站点全面建设完成,统一悬挂“8890幸福驿站”牌匾,已经开始运营。

九、指标名称:启动城乡困难户帮扶平台。

精准扶贫救助“城乡困难户帮扶平台”已正式启用,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业务实现线上办理。协调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平台功能,组织软件公司开展需求调研和系统研发,同步开展数据采集和对接工作,目前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十、指标名称:建成并投入运行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5个县区服务中心和50个社区服务网点。

按照引入模式、引进人才、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面打造“一纵十横多点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国家试点资金已下拨县区,1个市级指导中心、5个县区级分中心和50个社区级站点全面建设完成,统一悬挂“8890幸福驿站”牌匾,已经开始运营。

十一、指标名称: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引入模式、引进人才、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面打造“一纵十横多点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国家试点资金已下拨县区,1个市级指导中心、5个县区级分中心和50个社区级站点全面建设完成,统一悬挂“8890幸福驿站”牌匾,已经开始运营。

 

鞍山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5日


鞍山市民政局2020年前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及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鞍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今年,我局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重强抓”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前三季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标名称:发展养老、托幼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统计和发放工作已完成,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已经发放到位;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相关文件已经下发,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全市农村留守老人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已经完成;全国养老服务系统“敬老院法人登记信息填报”中本辖区所属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已经完成82.81%。

二、指标名称:强化对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制定《2020年鞍山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鞍山市脱贫攻坚挂牌督工作方案》,实行挂牌督战,多次开展排查、督查、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更新及时、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完成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排核查工作,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指标名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5月17日,提标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际提标:城市低保提高6.03%;农村低保提高8.54%。新标准已从7月1日起按时施行。

四、指标名称: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临时救助。

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会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重大困难,造成家庭重大刚性支出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共临时救助9959人次,累计支出626.58万元。

五、指标名称:要切实保障所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民生也必将助力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敢创业。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5月17日,提标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际提标:城市低保提高6.03%;农村低保提高8.54%。新标准已从7月1日起按时施行。

六、指标名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按照“三社联动”试点工作要求,完成制定“三社联动”试点方案,试点社区建设正在推进;完成印发关于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建设完成153个社区志愿服务站。

七、指标名称: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涉及到的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和千山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完成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确定8家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公墓选址,开始建设工作。

八、指标名称: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10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按照引入模式、引进人才、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面打造“一纵十横多点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今年任务1个市级指导中心、5个县区级分中心和50个社区级站点全面建设完成,统一悬挂“8890幸福驿站”牌匾,已经开始运营。

九、指标名称:启动城乡困难户帮扶平台。

精准扶贫救助“城乡困难户帮扶平台”已正式启用,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业务实现线上办理。协调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平台功能,组织软件公司开展需求调研和系统研发,同步开展数据采集和对接工作,目前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十、指标名称:建成并投入运行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5个县区服务中心和50个社区服务网点。

按照引入模式、引进人才、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面打造“一纵十横多点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国家试点资金已下拨县区,1个市级指导中心、5个县区级分中心和50个社区级站点全面建设完成,统一悬挂“8890幸福驿站”牌匾,已经开始运营。

十一、指标名称: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引入模式、引进人才、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面打造“一纵十横多点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国家试点资金已下拨县区,1个市级指导中心、5个县区级分中心和50个社区级站点全面建设完成,统一悬挂“8890幸福驿站”牌匾,已经开始运营。

 

鞍山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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