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前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和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0-09-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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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行政审批局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共同牵头市“重强抓”指标1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强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独立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指标2项:构建审管互动平台,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服好务,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做实县区审批局,实现市县区一体化审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时节点标准和目标,全力以赴完成工作任务,执行结果情况如下。

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强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持续推进平台建设。持续推进鞍山市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目前,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正在进行二期建设,预计10月底前完成,届时平台将新增或改造“一件事一次办”、质量安全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好差评”等功能。

2.全力推动网上可办。全年两次统计我市不能开通网办事项清单,针对梳理出的不能开通网办事项,对比先进地区开通情况逐条分析,与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本着“应上尽上”的工作原则,对已具备开通网办条件的事项,现场指导开通网上办理功能。对因涉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备案管理。对因政策法规调整而不再需要办理的事项相关单位取消认领。目前我市除因涉密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其余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开通网办,实现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100%工作目标。

3.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一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功能。按照省验收标准,在系统中建设了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告知承诺、网上申报、市政公用及中介服务交易、红黑名单公示、监督管理、统计分析、质量安全监督模块、事中事后监管等子模块。二是开展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事项、项目、层级、流程全覆盖,项目审批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实现平台互联互通。完成与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辽宁省信用平台、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系统、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横向对接工作,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跨地区、跨层级审批。

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国家和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重新梳理形成2020版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承接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并动态调整平台信息。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市直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指导制定审批服务标准,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服务时限,督促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对审批服务的新要求。

5.推进市本级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以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近两年事项办理数据,梳理形成《鞍山市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市县两级各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市本级43个事项实现“审批不见面”。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扩大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梳理形成了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我局办理的事项40项,全部具备“不见面审批”条件。

二、构建审管互动平台,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审管互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动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局领导班子率领相关科室定期走访行业主管部门,了解国家、省出台的政策法规,通报审批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共同研究解决疑难审批事项。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在审管互动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4532件,实现审批信息的实时推送。

2.进一步完善审管互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新体制新机制运行经验和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鞍山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的实施细则》,下一步,该《细则》将由市营商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3.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体系。组织制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监管主体及监管责任,推进行政审批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快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体系。

三、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做实县区审批局,实现市县区一体化审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鞍山市推进县(市)区、开发区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方案》,为做实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2.研究制定工作举措。认真对照《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鞍山市推进县(市)区、开发区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分解表》,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为顺利实现全市一体化改革目标提供了保障。

3.全力推进“全域通办”“异地可办”。按照“全面清权、依法确权、按级分权、务实放权、如实收权”的原则,针对县(市)区、开发区审批服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权力事项的下放、向开发区委托赋权工作,制定拟下放事项清单,积极推动向高新区赋权67项、向经开区赋权71项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快形成“全域通办”“异地可办”的一体化审批新机制。

4.推广复制市行政审批局改革工作经验。为深入推进县(市)区、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将市行政审批局组建期间的流程、环节、运行模式以及重点工作的做法等梳理成《推进县(市)区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指导手册》并下发给县(市)区,为各地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5.全域推广企业开办审批一日办结。将市本级一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全流程审批工作经验向县(市)区、开发区审批部门推广复制,通过组织实地调研、经验交流、试点推进等方式,充分了解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对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事项办理、税控盘发行等环节存在的堵点和难点进行现场指导,协调各地区税务机构、刻章企业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实现我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全覆盖。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29日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前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和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2020年,市行政审批局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共同牵头市“重强抓”指标1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强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独立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指标2项:构建审管互动平台,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服好务,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做实县区审批局,实现市县区一体化审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时节点标准和目标,全力以赴完成工作任务,执行结果情况如下。

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强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持续推进平台建设。持续推进鞍山市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目前,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正在进行二期建设,预计10月底前完成,届时平台将新增或改造“一件事一次办”、质量安全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好差评”等功能。

2.全力推动网上可办。全年两次统计我市不能开通网办事项清单,针对梳理出的不能开通网办事项,对比先进地区开通情况逐条分析,与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本着“应上尽上”的工作原则,对已具备开通网办条件的事项,现场指导开通网上办理功能。对因涉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备案管理。对因政策法规调整而不再需要办理的事项相关单位取消认领。目前我市除因涉密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其余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开通网办,实现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100%工作目标。

3.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一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功能。按照省验收标准,在系统中建设了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告知承诺、网上申报、市政公用及中介服务交易、红黑名单公示、监督管理、统计分析、质量安全监督模块、事中事后监管等子模块。二是开展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事项、项目、层级、流程全覆盖,项目审批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实现平台互联互通。完成与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辽宁省信用平台、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系统、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横向对接工作,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跨地区、跨层级审批。

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国家和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重新梳理形成2020版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承接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并动态调整平台信息。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市直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指导制定审批服务标准,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服务时限,督促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对审批服务的新要求。

5.推进市本级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以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近两年事项办理数据,梳理形成《鞍山市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市县两级各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市本级43个事项实现“审批不见面”。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扩大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梳理形成了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我局办理的事项40项,全部具备“不见面审批”条件。

二、构建审管互动平台,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审管互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动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局领导班子率领相关科室定期走访行业主管部门,了解国家、省出台的政策法规,通报审批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共同研究解决疑难审批事项。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在审管互动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4532件,实现审批信息的实时推送。

2.进一步完善审管互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新体制新机制运行经验和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鞍山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的实施细则》,下一步,该《细则》将由市营商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3.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体系。组织制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监管主体及监管责任,推进行政审批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快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体系。

三、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做实县区审批局,实现市县区一体化审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鞍山市推进县(市)区、开发区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方案》,为做实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2.研究制定工作举措。认真对照《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鞍山市推进县(市)区、开发区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分解表》,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为顺利实现全市一体化改革目标提供了保障。

3.全力推进“全域通办”“异地可办”。按照“全面清权、依法确权、按级分权、务实放权、如实收权”的原则,针对县(市)区、开发区审批服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权力事项的下放、向开发区委托赋权工作,制定拟下放事项清单,积极推动向高新区赋权67项、向经开区赋权71项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快形成“全域通办”“异地可办”的一体化审批新机制。

4.推广复制市行政审批局改革工作经验。为深入推进县(市)区、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将市行政审批局组建期间的流程、环节、运行模式以及重点工作的做法等梳理成《推进县(市)区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指导手册》并下发给县(市)区,为各地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5.全域推广企业开办审批一日办结。将市本级一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全流程审批工作经验向县(市)区、开发区审批部门推广复制,通过组织实地调研、经验交流、试点推进等方式,充分了解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对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事项办理、税控盘发行等环节存在的堵点和难点进行现场指导,协调各地区税务机构、刻章企业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实现我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全覆盖。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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