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9-03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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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概况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铁西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铁西区决算单位构成

(见附件)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铁西区公共财政决算收入4909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4972万元,非税收入4121万元。公共财政决算支出87219万元。2019年,铁西区区本级部门,包括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为18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24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0.80万元。

2、2019年铁西区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3747万元,支出决算12260万元。

3、2019年铁西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5213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54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3万元。支出决算为52010万元,收支结余1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42万元。

4、2019年铁西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106万元,支出决算1103万元。

5、2019年铁西区转移性收入决算为6119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决算79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91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补助14143万元。2019年上级财政对我区基金补助为12866万元。
    6、2019年铁西区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据财政决算反映,我区无对下级转移支付。

7、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据财政决算反映,鞍山市铁西区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为12806万元,区转贷下级政府债券转贷支出为12806万元。

8、2019年铁西区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根据中央、省、市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铁西区实际制定相关办法,铁西区财政局每年年初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资金,除经费类、偿债类以及涉密项目外的大额资金均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主要涉及单位有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等部门,纳入评价的项目主要有新农合资金、农民失地保障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义务兵优待金等。绩效项目年度结束后,财政局按照最后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之一,因纳入项目以人员性民生类项目,按照政策均需要在下年度足额保障。

第四部分  铁西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度区内因公出国(境)产生费用为1.51万元;2019年度区内因公出国(境)产生费用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3万元,增长379.47%。其中: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累计5人次。本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增加5.73万元,系商务局赴韩国招商费用4.04万元及经开区赴韩国招商费用3.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共计18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80万;比上年同期减少12.24万元,降低6.69%。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二是由于我区资金紧张,各预算单位秉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原则,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另2019年末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43辆。

3、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5.35万元,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5.1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5万元,降低4.67%。其中: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95人次,外事接待0批次、外事接待0人次、外事接待费0万元。区内各部门认真履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公务接待费连续几年呈下降趋势。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铁西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鞍山市铁西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3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概况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铁西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铁西区决算单位构成

(见附件)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铁西区公共财政决算收入4909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4972万元,非税收入4121万元。公共财政决算支出87219万元。2019年,铁西区区本级部门,包括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为18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24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0.80万元。

2、2019年铁西区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3747万元,支出决算12260万元。

3、2019年铁西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5213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54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3万元。支出决算为52010万元,收支结余1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42万元。

4、2019年铁西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106万元,支出决算1103万元。

5、2019年铁西区转移性收入决算为6119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决算79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91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补助14143万元。2019年上级财政对我区基金补助为12866万元。
    6、2019年铁西区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据财政决算反映,我区无对下级转移支付。

7、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据财政决算反映,鞍山市铁西区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为12806万元,区转贷下级政府债券转贷支出为12806万元。

8、2019年铁西区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根据中央、省、市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铁西区实际制定相关办法,铁西区财政局每年年初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资金,除经费类、偿债类以及涉密项目外的大额资金均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主要涉及单位有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等部门,纳入评价的项目主要有新农合资金、农民失地保障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义务兵优待金等。绩效项目年度结束后,财政局按照最后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之一,因纳入项目以人员性民生类项目,按照政策均需要在下年度足额保障。

第四部分  铁西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度区内因公出国(境)产生费用为1.51万元;2019年度区内因公出国(境)产生费用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3万元,增长379.47%。其中: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累计5人次。本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增加5.73万元,系商务局赴韩国招商费用4.04万元及经开区赴韩国招商费用3.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共计18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80万;比上年同期减少12.24万元,降低6.69%。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二是由于我区资金紧张,各预算单位秉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原则,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另2019年末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43辆。

3、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5.35万元,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5.1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5万元,降低4.67%。其中: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95人次,外事接待0批次、外事接待0人次、外事接待费0万元。区内各部门认真履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公务接待费连续几年呈下降趋势。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铁西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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