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供电公司:
为做好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的管理,依据省工信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市场准入、更名、过户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市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市场准入、更名、过户等相关事宜具体明确如下:
1、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将市场化交易政策、规则宣传到位,使本地区符合准入要求的用户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则。
2、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准入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进尽进,继续增加用户数量。
3、已准入用户更名或过户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将变更情况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公布,同时将相关文件抄送我局和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并通知电力用户向辽宁电力交易中心申请更名或过户。
4、电力用户经营行业发生变化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对该用户重新办理准入手续。
5、请市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新增电力用户准入及用户更名、过户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 仲 昭 电话: 0412-2290027
电子邮箱:assjxwdlc@163.com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