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工业历史遗存保护利用的建议》第002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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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工业历史遗存保护利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我市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工业历史遗存保护利用情况进行梳理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鞍山市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工业历史遗存总体情况介绍

1、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情况:

鞍山市台町历史文化街区占地106.9公顷,其中建筑群占地32.94公顷,位于铁东区园林街道办事处东宾社区,东至园林大道、西至中华南路、北至千山中路、南至文化街,《鞍山市台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完成编制;海城市厝石山历史文化街区占地4.7公顷,位于环城东路东、中街路西、环城南路南、震兴路北,目前,《海城厝石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

以上两处历史文化街区已于2015年4月经省政府批复,经市政府公布,于2019年8月录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申报平台。

潜在历史历史文化街区1处,大孤山红楼文化街区,待铁东区政府完成征收后,在2020年上半年开展该处历史文化街区及21栋历史建筑的专家评审、规委会审议、公示、报批等程序。

2、历史建筑确定情况:

鞍山市本级2019年2处历史建筑,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原鞍山宾馆旧址)、联通营业厅(原伪满洲鞍山电话电报局旧址),目前已完成相关确定工作,并通报给产权单位。

海城市共有潜在历史建筑2处:王家大院、析木镇霍家宅。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已向县政府呈报了专家论证费用的请款报告,并筹备历史建筑专家论证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3、工业历史遗存现状:

鞍山因鞍钢而闻名,主要的工业文化遗产基本都是在鞍山钢铁厂,本体状况绝大部分保存良好,例如4个省级保护单位建筑外立面及内部格局基本保持完好,只有少部分建筑外立面有所改变,少部分设备的保护除锈方面工作不足。调查发现绝大部分的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还在使用,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建或是翻修。例如,日召和制钢所本社事务所旧址,1933年建时为3层建筑,1950年在原3层楼的基础上加盖1层,现为地面4层建筑一直使用至今。只有很少一部分改变其用途,例如,井井寮旧址原是日本职员宿舍,1949年后,被作为鞍山钢铁厂第一职工宿舍使用,现该处成为移动通信产品市场。还有一部分工业遗产完全停止使用了。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确定与工业遗产保护工作

(一)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保护工作

经2015年4月14日省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鞍山台町建筑群、海城厝石山公园及周边地区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批复》辽政〔2015〕43号,正式命名鞍山台町历史文化街区、海城厝石山历史文化街区,2016年,鞍山市、海城市规划局分别编制了《鞍山市台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海城厝石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上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因省住建厅一直未组织专家评审,未完成报规委会审议、公告、报请市政府批复等程序。

(二)历史建筑认定及保护工作

1、2019年确定三类历史建筑2处,完成以下工作。

(1)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广泛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工作方式为:一是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发有关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织召开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动员会,三是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备选资料,并向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收集相关备选历史建筑的背景资料,四是根据辽宁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办法,形成上报方案。

(2)2019年鞍山市拟选的2处历史建筑方案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并经2019年鞍山市第7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完成相应的公示、报批请示、政府批复、公布等程序,并录入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申报平台。

(3)将公布的历史建筑通报给产权单位,并提出相关要求。

2、2020年准备完成第二批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在接到辽宁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和历史建筑公布工作情况的通知》后,我局会同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与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再次深入开展有关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扩大备选范围,并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加大普查力度,确保能够应选尽选,并随时间变化,动态组织开展普查及认定工作。

(三)鞍山钢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策略

1、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群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各省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纷纷布局文化产业发展,为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提出具体的措施。在国内,上海的M50、成都的东郊记忆、北京798艺术区、南京创业产业园及台湾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创产业成型案例中有许多可提供借鉴、吸收,结合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群的自身特点进行再创新,将为这些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提供新的思路、新的价值、新的可能。

鞍钢集团博物馆的保护实践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炼铁厂二烧车间闲置旧厂房改建成具有鞍钢特色的现代化展览馆,打造成文化符号、精神地标。展示鞍钢辉煌历程、改革创新、技术进步、英雄模范、文化品牌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成为了中国冶金文化建设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钢铁冶金知识科普基地和工业遗产保护基地,向人们展示出鞍钢的辉煌历程与熠熠生辉的企业文化。结合鞍山钢铁厂悠久浑厚的工业历史文化和内涵,继承和弘扬伟大的工人文化及英雄劳模的奉献精神,突出工业文化的教育思想,充分发挥鞍山钢铁厂工业历史文化的重大价值。寻求多元化利用途径,从空间及文脉上使其余的工业遗产活化保护,并与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利用鞍山钢铁厂得天独厚的优势进行开发,打造出鞍山钢铁厂独具特色的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园及工业景观。

2、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群与工业旅游相结合。

工业遗产旅游不同于传统的观光旅游,必须营造一个高品位的旅游环境,不断开发出具有较高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激发旅游者的兴趣。立足鞍山钢铁厂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优势,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形成符合本地特点的工业旅游线路,打造“共和国长子”的城市旅游名片。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旅游的主打品牌为以“工业”文化符号和特征,工业是城市无法抹去的深刻烙印,工业文化是基础,工业特色对旅游形象的塑造有着重要的影响。工业遗产保护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保护工业建筑,建筑只是其躯体,其内部所蕴含的文化底蕴才是最具吸引力的,故工业遗产的保护不应单纯地保护“工业建筑遗产”,而是连同内部设施、工艺流程及文化内涵等进行整体性保护。另外,遗产旅游也不应仅仅停留在参观、展示层面,要增加体验式活动,让人参与其中,通过参与能更好地理解、感知其历史的生产生活,才能更好地实现保护工业遗产的目的,也能以此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更有助于工业遗产的保护。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鞍山设市时间较短,1937年12月1日按照傀儡皇帝爱新觉罗·溥仪颁发的403号“敕令”,鞍山实行市制,正式建立鞍山市,成立伪鞍山市公署。1948年2月19日鞍山市解放,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鞍山市行政建制几经变化。

2、由于“文革”时期对历史古迹、历史建筑破坏严重,我市历史建筑存留较少。

3、近10年城市建设开发改造力度较大,大部分工业厂房、历史建筑已被拆除或动迁改造。

4、我局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形成的53个历史建筑备选方案,根据《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辽住建发[2014]3号)》中“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不能列为历史建筑”,备选方案中95%以上已被市文旅广电局公布为文物。

综上所述,鞍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可选择的空间较小,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选择性也较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我局将会同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再次开展深入普查,扩大备选范围,包括潜在的红楼历史建筑群和工业历史建筑,争取到2020年底之前组织完成全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与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2、依据《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相关意见》,并以规委会文件形式下发执行,文件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中普查、确定、保护、利用、监督、管理等各阶段责任主体(附意见)。

3、结合台町历史文化街区准备组织旅游开发实际,进一步完善《台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待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履行报规委会审议、公告、报请市政府批复等程序。结合生活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编制工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提供依据。

4、鞍山市作为“共和国钢铁工业的摇篮”,遗存大量工业遗产,不仅见证了中国钢铁工业的起步与发展也见证了中国人民被日本侵略者疯狂掠夺与残酷压榨的屈辱苦难历史,更参与了新中国现代化建设,为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而就目前状况来看,在工业遗产未来的保护道路上,还有很大的空间去发掘,我局将在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结合《鞍山市故土空间历史文化保护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开展与鞍钢的合作,有效开发利用现存工业遗产,使其能够发挥历史文化价值的作用。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0日

 

对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工业历史遗存保护利用的建议》第002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1-17

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工业历史遗存保护利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我市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工业历史遗存保护利用情况进行梳理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鞍山市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工业历史遗存总体情况介绍

1、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情况:

鞍山市台町历史文化街区占地106.9公顷,其中建筑群占地32.94公顷,位于铁东区园林街道办事处东宾社区,东至园林大道、西至中华南路、北至千山中路、南至文化街,《鞍山市台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完成编制;海城市厝石山历史文化街区占地4.7公顷,位于环城东路东、中街路西、环城南路南、震兴路北,目前,《海城厝石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

以上两处历史文化街区已于2015年4月经省政府批复,经市政府公布,于2019年8月录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申报平台。

潜在历史历史文化街区1处,大孤山红楼文化街区,待铁东区政府完成征收后,在2020年上半年开展该处历史文化街区及21栋历史建筑的专家评审、规委会审议、公示、报批等程序。

2、历史建筑确定情况:

鞍山市本级2019年2处历史建筑,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原鞍山宾馆旧址)、联通营业厅(原伪满洲鞍山电话电报局旧址),目前已完成相关确定工作,并通报给产权单位。

海城市共有潜在历史建筑2处:王家大院、析木镇霍家宅。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已向县政府呈报了专家论证费用的请款报告,并筹备历史建筑专家论证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3、工业历史遗存现状:

鞍山因鞍钢而闻名,主要的工业文化遗产基本都是在鞍山钢铁厂,本体状况绝大部分保存良好,例如4个省级保护单位建筑外立面及内部格局基本保持完好,只有少部分建筑外立面有所改变,少部分设备的保护除锈方面工作不足。调查发现绝大部分的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还在使用,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建或是翻修。例如,日召和制钢所本社事务所旧址,1933年建时为3层建筑,1950年在原3层楼的基础上加盖1层,现为地面4层建筑一直使用至今。只有很少一部分改变其用途,例如,井井寮旧址原是日本职员宿舍,1949年后,被作为鞍山钢铁厂第一职工宿舍使用,现该处成为移动通信产品市场。还有一部分工业遗产完全停止使用了。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确定与工业遗产保护工作

(一)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保护工作

经2015年4月14日省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鞍山台町建筑群、海城厝石山公园及周边地区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批复》辽政〔2015〕43号,正式命名鞍山台町历史文化街区、海城厝石山历史文化街区,2016年,鞍山市、海城市规划局分别编制了《鞍山市台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海城厝石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上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因省住建厅一直未组织专家评审,未完成报规委会审议、公告、报请市政府批复等程序。

(二)历史建筑认定及保护工作

1、2019年确定三类历史建筑2处,完成以下工作。

(1)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广泛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工作方式为:一是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发有关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织召开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动员会,三是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备选资料,并向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收集相关备选历史建筑的背景资料,四是根据辽宁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办法,形成上报方案。

(2)2019年鞍山市拟选的2处历史建筑方案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并经2019年鞍山市第7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完成相应的公示、报批请示、政府批复、公布等程序,并录入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申报平台。

(3)将公布的历史建筑通报给产权单位,并提出相关要求。

2、2020年准备完成第二批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在接到辽宁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和历史建筑公布工作情况的通知》后,我局会同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与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再次深入开展有关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扩大备选范围,并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加大普查力度,确保能够应选尽选,并随时间变化,动态组织开展普查及认定工作。

(三)鞍山钢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策略

1、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群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各省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纷纷布局文化产业发展,为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提出具体的措施。在国内,上海的M50、成都的东郊记忆、北京798艺术区、南京创业产业园及台湾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创产业成型案例中有许多可提供借鉴、吸收,结合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群的自身特点进行再创新,将为这些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提供新的思路、新的价值、新的可能。

鞍钢集团博物馆的保护实践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炼铁厂二烧车间闲置旧厂房改建成具有鞍钢特色的现代化展览馆,打造成文化符号、精神地标。展示鞍钢辉煌历程、改革创新、技术进步、英雄模范、文化品牌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成为了中国冶金文化建设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钢铁冶金知识科普基地和工业遗产保护基地,向人们展示出鞍钢的辉煌历程与熠熠生辉的企业文化。结合鞍山钢铁厂悠久浑厚的工业历史文化和内涵,继承和弘扬伟大的工人文化及英雄劳模的奉献精神,突出工业文化的教育思想,充分发挥鞍山钢铁厂工业历史文化的重大价值。寻求多元化利用途径,从空间及文脉上使其余的工业遗产活化保护,并与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利用鞍山钢铁厂得天独厚的优势进行开发,打造出鞍山钢铁厂独具特色的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园及工业景观。

2、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群与工业旅游相结合。

工业遗产旅游不同于传统的观光旅游,必须营造一个高品位的旅游环境,不断开发出具有较高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激发旅游者的兴趣。立足鞍山钢铁厂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优势,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形成符合本地特点的工业旅游线路,打造“共和国长子”的城市旅游名片。鞍山钢铁厂工业遗产旅游的主打品牌为以“工业”文化符号和特征,工业是城市无法抹去的深刻烙印,工业文化是基础,工业特色对旅游形象的塑造有着重要的影响。工业遗产保护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保护工业建筑,建筑只是其躯体,其内部所蕴含的文化底蕴才是最具吸引力的,故工业遗产的保护不应单纯地保护“工业建筑遗产”,而是连同内部设施、工艺流程及文化内涵等进行整体性保护。另外,遗产旅游也不应仅仅停留在参观、展示层面,要增加体验式活动,让人参与其中,通过参与能更好地理解、感知其历史的生产生活,才能更好地实现保护工业遗产的目的,也能以此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更有助于工业遗产的保护。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鞍山设市时间较短,1937年12月1日按照傀儡皇帝爱新觉罗·溥仪颁发的403号“敕令”,鞍山实行市制,正式建立鞍山市,成立伪鞍山市公署。1948年2月19日鞍山市解放,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鞍山市行政建制几经变化。

2、由于“文革”时期对历史古迹、历史建筑破坏严重,我市历史建筑存留较少。

3、近10年城市建设开发改造力度较大,大部分工业厂房、历史建筑已被拆除或动迁改造。

4、我局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形成的53个历史建筑备选方案,根据《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辽住建发[2014]3号)》中“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不能列为历史建筑”,备选方案中95%以上已被市文旅广电局公布为文物。

综上所述,鞍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可选择的空间较小,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选择性也较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我局将会同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再次开展深入普查,扩大备选范围,包括潜在的红楼历史建筑群和工业历史建筑,争取到2020年底之前组织完成全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与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2、依据《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相关意见》,并以规委会文件形式下发执行,文件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中普查、确定、保护、利用、监督、管理等各阶段责任主体(附意见)。

3、结合台町历史文化街区准备组织旅游开发实际,进一步完善《台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待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履行报规委会审议、公告、报请市政府批复等程序。结合生活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编制工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提供依据。

4、鞍山市作为“共和国钢铁工业的摇篮”,遗存大量工业遗产,不仅见证了中国钢铁工业的起步与发展也见证了中国人民被日本侵略者疯狂掠夺与残酷压榨的屈辱苦难历史,更参与了新中国现代化建设,为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而就目前状况来看,在工业遗产未来的保护道路上,还有很大的空间去发掘,我局将在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结合《鞍山市故土空间历史文化保护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开展与鞍钢的合作,有效开发利用现存工业遗产,使其能够发挥历史文化价值的作用。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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