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做好土壤监测网络建设,分级分类管理农用地,做好土壤类别划分,推进污染地块修复,全力提升区域土壤环境质量。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土壤环境检测规范,依法完善了农业农村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架构了土壤防治监测点。
(二)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根据农用地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鞍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全市共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面积30263.8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面积2785.56亩,已提前超额完成省指标下达的任务。
(三)鞍山市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我局成立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推进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协同配合推进,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印发了《鞍山市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方案》和《鞍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也分别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积极申请工作经费,确保按期完成。我局已组织召开了4次专题工作推进会议,组织3次集中业务培训会议,邀请专业机构技术人员为基层业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累计培训70余人次。我局还将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列入市对县“重、强、抓”考核内容,加强工作督导,促进工作落实。目前,全市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已经完成。
(四)我局制定印发了《201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我局协调市财政局制定《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对鞍山市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补贴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鞍农发〔2019〕51号),进一步明确秸秆经营主体申报市、县(市、区)两级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程序;2019年,组织海城市认真做好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再次争取到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补助资金600万元,三年累计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2660万元;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组织全市10个县(市)区建立所辖乡镇、村(街道办事处)秸秆资源台账,完成秸秆资源管理系统台账录入工作;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截止2019年全市新增30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其中岫岩14个,台安县16个,累计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达到94个。
(五)推进落实《鞍山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沿河养殖场治理实施方案》落实,大力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市558家规模养殖场,已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557家,配套率99.8%。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358家,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358家,配套率100%。推进海城市和台安县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海城市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278个、散养密集区23个、临时收储中心23个、沿河散养户143个。采购吸污车23辆,现已发放至各镇区(临时收储中心)。按计划有序推进台安县整县推进项目,拟建设170家规模养殖场、170个临时收贮中心、3个处理中心。大力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种养循环发展,按照有条件建设加快建设、暂时没有条件建设要与有机肥厂签订处理协议日产日清的原则,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按国家直连直报系统算定的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截止2019年底,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31%。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实现100%入网运行。
(六)继续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制定印发了《鞍山市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鞍山市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普及科学施肥用药知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项目实施;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继续推广手机信息化服务技术,为农民提供便捷式服务,助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共推广配方肥5.41万吨(折纯),应用面积293万亩,有机肥施用46万吨,应用面积39.1万亩,农家肥施用158.8万吨,应用面积48.6万亩,高效新型肥料施用0.63万吨,应用面积22.6万亩;组织开展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示范,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小区2个,示范面积0.2万亩;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生产一线进行技术宣传与指导,普及科学施肥技术,开展科技推广服务,共举办各种培训班16次,组织现场观摩10场次,组织宣传活动14次,发布配方数量17个,发放技术资料7000余份;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进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全市建立镇村级自动化、智能化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站点,形成了省、市、县(市)区、村镇4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体系和全省一体化的农作物重大病虫数字化监测预警网络系统,负责报送玉米、水稻、粘虫等重大病虫害调查数据;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围绕“药、械、人”三要素协调提升,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支持社会服务组织从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作业服务,推广示范防治绿色化和作业社会化,病虫灾害防控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2019年我市开展玉米螟绿色防控86万亩;无人机投放赤眼蜂蜂球防治水稻虫害5000亩,杀虫灯、黄板防治果树虫害500亩、辐射1000亩;统防统治二代粘虫和三代粘虫15万亩,水稻稻瘟病5万亩。加强草地贪夜蛾监测预警与防控工作,在全市玉米主产区设立38个加密监测点,下发草地贪夜蛾诱捕器150套,确保侵入后第一时间发现。
2019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共2487.47吨,比上年减少0.7%,农药利用率达到39.2%,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为9.1544万吨,比上年减少1.34%。预计到2020年末,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七)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推进地膜回收利用,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我市不同区域资源条件,分区域、分作物的宣传农膜残留的危害性,在重点区域,集中推进农膜回收技术。充分调动农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者、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维资源,共同推进该项工作。鼓励引导农民使用厚度大于0.01mm以上标准地膜,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实施农膜治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农膜治理示范村,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推进废弃地膜回收利用;加强农膜应用和农膜污染的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完善各县(市)区农膜使用情况核定表,构建底数清楚、可考核的数据统计平台。
(八)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我局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与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搞好美丽示范村建设,按照市工作方案要求,在省下达的34个美丽示范村创建任务基础上,创建24个市级美丽示范村,确保到2020年底,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并按照省里的验收要求和验收进度完成创建任务,截止至7月30日,全市已累计出动人员18万人次,出动车辆11.6万台次,清理三堆7.3万个,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6.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