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宣贯压紧压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次
自《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土壤污染防治法》宣贯作为重点工作,强化政策引导,积极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共同守护好我市的土壤环境。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先后向各县(市)区宣传,并对所涉行业进行宣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根据不同业务部门进行宣传、指导,明晰部门职责,对部门职责内的行业(企业、合作社)产生的污染进行责任划分。
三是强化属地责任。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培训,压紧属地责任,坚持责任追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网站、报纸、传统媒体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环保知识,提高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性认识。号召广大农村农民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组织土壤污染防治培训会和专题讲座,精准解读法律法规政策,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还要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农用地污染普查和监测工作,科学、全面、有效地开展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工作;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好农药化肥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重大技术等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好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作好污染防治执法工作。会同环保、乡镇等有关单位,进行排除、清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治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