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省《整改方案》第十七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0-12-08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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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时群众多次举报鞍山市台安县油泥坑塘污染环境问题,2017年4月,台安县对该举报进行 销号处理。但“回头看”发现,群众举报的6处坑塘中有5处未得到有效处置,此外该地区还有13处油泥坑塘,油泥 (渣)存量总计3.5万吨以上,环境污染严重,现场触目惊心。台安县政府虽于2017年10月出台治理方案,但有关要求落实不力,治理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完成区域内全部22个纳污坑塘废油泥(渣)转运处置和土壤修复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截至2019年5月15日,台安县废油泥(渣)尚有5.27万吨未转运处置,2019年年底完成转运处置工作。

(二)2019年年底,完成5个坑塘土壤修复工作;2020 年年底前,完成余下17个坑塘的土壤修复工作。

(三)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部22个废油泥 (渣)纳污坑塘治理验收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从2018年10月开始清运废油泥(渣),台安县22个油泥(渣)坑塘废油泥(渣)全部清理转运处置完成,共计清运处置废油泥(渣)13.12万吨。从清理、施工、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2020年,台安县制定了《台安县纳污坑塘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鞍山市台安县油泥(渣)坑塘污染土处置技术方案》,累计清运处置污染土15540.6立方米。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22个坑塘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坑塘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复测和评估,数据均表明各坑塘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三)2020年12月4日,鞍山市人民政府按照整改任务验收标准,对省《整改方案》第十七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结论为22个坑塘全部达到了整改验收标准,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 日至 2020年12月 14 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 12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