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250(24-3)}整改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0-12-1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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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整改编号{编号250(24-3)}:全省44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处,堆存垃圾总量达64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90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三、整改措施

市住建局整改措施:

(一)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

(二)进一步核实数据。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录入上报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份、规模等信息,对本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排查、核实,精确上报数据。

(三)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评价工作和报送清扫保洁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四)完善基础设施。督促各地按照“加快立项、加快审批、及早建成”的原则,制定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尽快弥补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短板,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宣传工作。对垃圾乱排乱放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和治理不利的地方在媒体曝光,形成有利于推进工作的舆论氛围。

市水利局整改措施:

(一)督促各地对河岸垃圾进行排查,查明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按市政府有关要求部署,进一步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二)督促各地充分发挥基层水利站、水管员作用,继续加强河道监管,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沿河群众自觉抵制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

市规划局整改措施:

编制整治规划。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份、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制定分类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实施计划、目标任务、整治模式、整治要求及保障措施,到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市规划局:编制《鞍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7-2020)》、《鞍山市市区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从规划层面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得到科学、规范处理,避免问题出现反弹。

(二)市住建局:

1.采取BOT投资模式推进鞍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7.1亿,垃圾处理能力为1500吨/天。目前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95%,计划12月15日满负荷投产运行,实现全市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置,根本解决多年以来羊耳峪垃圾场异味扰民的环保信访问题。

2.自2018年,市住建局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每月对全市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排名并报送市委农办,对垃圾管理、治理不力的地区进行全市通报。

3.建立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帐,全面掌握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分、规模等信息,并指导各地区制定了整治计划。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到海城市、岫岩县、铁西区现场核查,并于2019年、2020年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再排查,确保无瞒报漏报。

4.争取省住建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补助1417万元,在全市建设完成了33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加强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能力。

(三)市水利局:出台《鞍山市2019年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鞍山市河道垃圾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多次组织全市开展河道垃圾整治,并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建立了沿河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目前,全市7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基本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