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争取
国家资金和民间投入的提案》第23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12-2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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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38号《关于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国家资金和民间投入的提案》,我委高度重视,对此提案积极研究,现形成答复协办意见如下:

1.我国企业在发展新能源方面比美国更具优势。优势有三:第一,中国是全球新能源材料储备最丰富的国家。第二,中国具有强大的产品制造能力。第三,中国在生产技术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2.我国企业发展新能源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挑战有四:首先,新能源目前的成本比传统能源高。其次,新能源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完全跟上。第三,资金需求量大,动辄10亿元以上。第四,市场效益转换,也是影响新能源发电产业化进程的障碍之一。

3.“产业双资(资本+资源)平台”,或是一个能有效破解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难题的有效途径。“产业双资平台”,是指是由跨国公司、国企等大型企业集团针对特定产业或综合产业,而成立的品牌“资源+资本”平台,其主要通过整合吸纳产业领域内技术类企业、金融类企业入驻到平台,使企业间互通“资本+资源”有无,助力产业良性发展。

目前,我市正按照国家、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有关规定,按照资产形态集约化、管理团队专业化、经营理念市场化的总体思路,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拟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造成国有资本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平台,成为服务市委市政府经济战略决策部署的投资主体、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主体、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主体、培育促进新业态新动能的创新创业投资主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后,我们将按照市新能源产业总体规划,整合我市新能源产业力量,以“资本+资源”方式创建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平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主动出击与从事新能源产业的大型跨国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联姻”,助力我市新能源产业良性发展,为鞍山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争取
国家资金和民间投入的提案》第23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22

根据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38号《关于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国家资金和民间投入的提案》,我委高度重视,对此提案积极研究,现形成答复协办意见如下:

1.我国企业在发展新能源方面比美国更具优势。优势有三:第一,中国是全球新能源材料储备最丰富的国家。第二,中国具有强大的产品制造能力。第三,中国在生产技术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2.我国企业发展新能源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挑战有四:首先,新能源目前的成本比传统能源高。其次,新能源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完全跟上。第三,资金需求量大,动辄10亿元以上。第四,市场效益转换,也是影响新能源发电产业化进程的障碍之一。

3.“产业双资(资本+资源)平台”,或是一个能有效破解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难题的有效途径。“产业双资平台”,是指是由跨国公司、国企等大型企业集团针对特定产业或综合产业,而成立的品牌“资源+资本”平台,其主要通过整合吸纳产业领域内技术类企业、金融类企业入驻到平台,使企业间互通“资本+资源”有无,助力产业良性发展。

目前,我市正按照国家、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有关规定,按照资产形态集约化、管理团队专业化、经营理念市场化的总体思路,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拟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造成国有资本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平台,成为服务市委市政府经济战略决策部署的投资主体、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主体、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主体、培育促进新业态新动能的创新创业投资主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后,我们将按照市新能源产业总体规划,整合我市新能源产业力量,以“资本+资源”方式创建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平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主动出击与从事新能源产业的大型跨国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联姻”,助力我市新能源产业良性发展,为鞍山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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