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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
(第22号)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辽宁指导组和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精准锁定风险边界,果断扎紧风险笼子,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加强重点风险人群检测筛查,务必充分做好可能大面积核酸检测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如发现发热或可疑症状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处置,立即就地采取隔离措施,要第一时间安排专用车辆免费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处置。

三、严格民营医疗机构监管,整治超范围诊疗、不规范诊疗、无执业资格行医等违法行为,对所有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逐一进行规范并检查验收,不具备条件的立即予以关停。对于已关停的医疗机构需重新开诊的,按照精准管控要求进行验收,查验合格的方可恢复诊疗活动。

四、严格药店退热药品销售实名登记、身份查验、病情问询、就诊告知、社区报告等规定。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五、加强集中隔离宾馆管理和文明服务。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集中隔离人员登记信息台账;落实单人单间隔离制度;严把解除隔离标准,并及时向社区等相关单位、部门推送解除隔离人员信息;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范执行消毒、通风、垃圾处理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卫生防护。

六、全面加强农村疫情防控,暂时关闭村内公共活动场所,禁止室内扎堆聊天、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婚丧嫁娶全面从简,并报村委会备案,参加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家庭聚餐,倡导分餐制。

七、全市各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及守灵服务,殡仪馆整容、祭奠及公墓祭扫等活动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

八、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切实减少集聚,切实保障学生及幼儿群体健康安全。

九、宗教活动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暂停开展聚集性宗教活动。

十、在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和省级跨市公路通道,对驾驶、乘坐交通工具来鞍人员实施联防联控,坚持测温、扫码验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文明服务。 


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