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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严控人员聚集 降低传播风险
信息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21-01-21浏览次数:

春节临近,农村返乡人员增多,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迎来较大挑战。1月20日,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举措,各地要严控各类集聚性活动,管住各类集聚性场所,牢牢守住农村疫情防控防线。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于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班子成员具体抓、责任科室主要抓、相关人员包片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有效。

各地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掌握常态化防控和应急防控的基本要求,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紧盯重点环节,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为确保各项防疫举措深入人心,我省要求各地通过“明白纸”、气象大喇叭、条幅、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普及防疫知识,提升村民防护意识。倡导村民养成勤洗手、常通风、聚餐使用公筷等生活习惯,并限制家庭聚餐规模,要求少串门、少走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计划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指导、检查、督导、调度等措施,下沉一线,督促落实责任,把常态化防控和应急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对外地进村的流动人员实施登记,确保外来人员信息可追溯。

在加强全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同时,各地也有针对性地结合各自实际,出台具体举措。

沈阳市明确,暂时关闭村内公共活动场所,禁止室内扎堆聊天、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婚丧嫁娶全面从简,并报村委会备案。大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压实县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农村疫情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严防严控,形成防控合力。鞍山市提出要严格管控村屯外来人员,特别是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鞍人员,仔细排查,不漏一人。抚顺市强调要防范聚集性风险,简办“红事”“白事”,强化农村大集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接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