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6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0〕1号)的要求,结合鞍山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鞍山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0年度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anshan.gov.cn)和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anshan.gov.cn/)公开发布。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充实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可核查,能监督”,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我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出台了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公开投诉举报制度、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保障制度、利益相关方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制作了相应的流程图。同时全面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2020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委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开卫生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800余条;每季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本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每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我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预决算情况。答复政协提案16件,人大建议15件。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351146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3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44228830.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 0 0 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 0 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 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1 0 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继续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委直各单位向群众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开诊时间、特色科室等便民信息;公开区域内医疗服务质量、费用、评价等适合公开的监管信息,方便群众选择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改进服务,提高质量。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卫生健康委新版网站内容,在新网站运行稳定之后,扩充现有项目;建设卫生新媒体矩阵,鼓励卫生系统积极利用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等互联网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