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国资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6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全面推进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接受公众评议、检查和监督。制定了《市国资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机关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规范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我委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将我委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严格落实市政务公开办指示要求,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了公开属性标注工作,向市档案局提交主动公开文件1份。认真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并开展“重点工作部门谈”等相关宣传活动。拓展网站互动功能,通过主任信箱,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全年受理并办结邮件8件。

2020我委共承办提案建议4件,主办任务中省人大提案建议1件,协办任务中市人大提案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建议2件。所有提案建议均已形成答复意见或协办意见,主办提案建议均见面答复,所有协办提案建议均向主办单位出具协办意见,办结率100%。

全面做好8890平台回应解答工作,着力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全年完成8890热线交办件103件,全部按要求及相关规章制度办结,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2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0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委门户网站“部门会议”栏目信息发布不够完善,下一步重点做好会议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政务新媒体宣传载体建设比较滞后。2021年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宽信息渠道、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鞍山市国资委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