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着力推进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市营商局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编制《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市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着力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体系、队伍建设四个关键环节入手,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推进。监督各科室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落实。我局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相继建立政务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2020年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推动下,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落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定期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推进县(市)区开发区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域一体化审批工作体系方案的通知》《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委托高新区管委会和经开区管委会行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文件解读。并定期组织工作小组进社区、进小区,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全年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
2.重复申请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
(六)其他处理0000
(七)总计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我局成立时间短,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不足;

二是由于我局缺少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是由于缺少政务公开经验,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的培训和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

二是要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

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市营商局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根据人民群众需求丰富网站,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