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铁东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和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1〕1号)的要求,结合铁东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铁东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iedong.gov.cn)公开并可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全区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3条。信息内容涉及政府文件、政府会议、发展规划、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应急管理、重大项目、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保障性住房分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房屋征收、就业和社保信息、社会组织及救助、医疗卫生、便民服务、基础教育、疫情防控、部门职责、领导分工、简历等等。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坚持依申请公开回复的审核、批准程序,按照依申请法律文书和答复新模板给予申请人答复告知,对所有信息的回复必须经政府主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办结3件,办结率100%。
(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四)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发布信息。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区明确要求,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按照国家统一的信息发布格式,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应公开的文件和信息,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2.网站信息采集渠道权威。为确保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网站信息的采集渠道主要是以下几种:一是国家、省、市已实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二是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件、会议、政务活动等有关报道;三是区政府网站联络员提供的工作动态类信息。
3.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审核程序。我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标准以区委、区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为依据。遵照“采集-制作-审核-发布”的原则,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宣传口径应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和规定。信息审核要严把“四关”。一是保密关。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保密文件和规定,把好信息内容的“密”与“非密”、“敏感”与“非敏感”的界限,做到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不上网发布,杜绝发生涉密事件,对其他非法信息应控制到位。二是政策关。政府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必须要与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吻合,以防止与现行政策发生歧义或抵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信息来源关。所有上网信息都要有信息来源,来源渠道应正规、合法。四是文字关。要杜绝信息格式不规范、措辞不严谨、错字病句等问题。
4.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遵循“真实、准确、实时”的原则,坚决做到先审后发。一是每天例行更新政府网站新闻等栏目信息;二是各单位报送且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紧急内容随时发布;三是固定栏目的内容要定期更新,原则上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5.加强信息发布业务培训。今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政务公开培训改为线上和线下电话一对一业务指导,让操作人员学会弄通,保证信息更新及时完整。
据统计,今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发布今日铁东、街道信息、政府文件、政府会议、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告公示、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开展“5.15”政务公开活动、政府报告、疫情防控等信息5443条。
(五)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为了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我区政府网站重新改版后,栏目进行了重新调整,明显优化了网站的功能、提高了安全性、稳定性和易操作性,同时也提升了我区政府网站的标准化服务功能。
2.栏目维护任务到人。为切实做好区政府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根据网站栏目内容的要求,将信息更新工作布置到各个部门,各部门安排人员负责更新维护,有力保障了政府网站内容的鲜活、丰富、准确。
(六)全区政务公开考核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报送工作,鼓励各单位及时报送高质量的信息,我区制定下发了《铁东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鞍东政办发[2020]42号),且根据《关于<铁东区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政务公开)考核细则>的通知》(鞍东政办发〔2016〕31号)要求,区政府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逐条对照标准打分,并对栏目不及时更新单位限期上交整改报告,此举有力促进了各单位规范、及时发布高质量信息。
(七)强化监督保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我区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政务公开工作被列为铁东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日常工作中,我区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统计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全区通报,表扬先进单位,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反映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366 | 1194 | 416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2 | -87 | 9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334.31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仍需深化。
二是政策解读力度需要加强,解读形式单一,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更通俗化。
三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调整更新不够及时。
四是信息公开方式缺乏多样性,公开内容不够充实,与群众的互动性不理想,民意征集次数较少。
五是长效机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存档、更新和维护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找差距、识不足,增强各部门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完善考评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高效,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公开栏、便民手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确保更新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三是增加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力求公开信息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认真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增加民意征集次数,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四是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内容,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通过文字解读、图解、影音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到重点精细解读,避免造成误解。
五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在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同时做好内容审查、后期维护、存档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