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1-31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一、总体情况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1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1〕1号)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充实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可核查,能监督”,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49159518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305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284
行政强制1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3650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200000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200000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2200000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1001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部分网站维护项目更新较少,重点不突出。二是依申请公开中对部分信息能否公开,是否属于内部信息、过程性信息,是否涉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重要信息和文件限时上报。二是提升政策水平,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对于每一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相关事项报告。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