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金融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听取办办公室有关情况的汇报。局主要领导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对待,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二)设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金融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分管副局长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组织协调职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责任层层分解逐级传导,各科室确定文件起草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由各科室再次对所承担的政务公开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责任到人。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为了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我局进一步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监督。印制了新版的《鞍山市金融发展局公文签发单》,严格了审批程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审查新增文件。明确起草人需对起草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是否需公平性审查、是否需要政务公开进行逐一说明。

(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明确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议等程序和流程,对重大决策、组织人事及重大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严格执行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时,我局紧紧依托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为我局工作提供外脑支撑,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方面请专家论证把关。定期在市政府网站“金融发展”栏目公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20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是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鞍山市金融发展局

2021年1月11日


鞍山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金融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听取办办公室有关情况的汇报。局主要领导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对待,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二)设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金融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分管副局长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组织协调职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责任层层分解逐级传导,各科室确定文件起草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由各科室再次对所承担的政务公开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责任到人。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为了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我局进一步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监督。印制了新版的《鞍山市金融发展局公文签发单》,严格了审批程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审查新增文件。明确起草人需对起草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是否需公平性审查、是否需要政务公开进行逐一说明。

(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明确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议等程序和流程,对重大决策、组织人事及重大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严格执行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时,我局紧紧依托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为我局工作提供外脑支撑,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方面请专家论证把关。定期在市政府网站“金融发展”栏目公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20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是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鞍山市金融发展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