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月,鞍山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4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增长7.4%,完成全年预算的11.9%,超过序时进度3.6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02亿元,同比增加1.16亿元,增长7.3%;非税收入完成2.53亿元,同比增加0.19亿元,增长8.5%。
分预算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4亿元,同比减少1.61亿元,下降27.1%;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亿元,同比增加2.97亿元,增长24.3%。其中8个县(市)区增长,2个县(市)区下降。
全市主要税收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6.92亿元,同比下降15.1%;
2.企业所得税4.21亿元,同比增长78.7%;
3.个人所得税0.62亿元,同比增长22.4%;
4.房产税0.78亿元,同比下降6.2%;
5.城镇土地使用税1.19亿元,同比下降6.7%;
6.资源税1.06亿元,同比增长31%;
7.城市维护建设税0.92亿元,同比下降2.8%;
8.契税0.30亿元,同比增长1007.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29亿元,同比减少2.48亿元,下降9.3%。其中:市本级支出4.67亿元,下降66.1%;县(市)区支出19.62亿元,增长50.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亿元,同比下降62.4%;
2.卫生健康支出0.58亿元,同比下降49.3%;
3.城乡社区支出4.28亿元,同比增长87.6%;
4.教育支出2.75亿元,同比下降0.5%;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亿元,同比增长4.7%;
6.公共安全支出1.03亿元, 同比下降38.4%;
7.科学技术支出0.04亿元,同比下降28.2%;
8.节能环保支出0.29亿元,同比下降3.2%。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1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4亿元,同比增加0.84亿元,增长65.5%。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0.1亿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2.7%;县区收入完成2.04亿元,同比增加0.52亿元,增长34.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6亿元,同比增加4.16亿元,增长218.5%。其中:市本级支出完成0.23亿元,同比减少0.15亿元,增长下降40.5%。县(市)区支出完成5.83亿元,同比增加4.31亿元,增长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