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3-03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规定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务服务的手段之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各级分工负责,以水利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为基础,行业重大工程建设、水利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进展和完成情况、水环境提升等为重点,以今年5月15日“政务公开日”为基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围绕全局重点工作,服务大局,强化领导,研究措施,完善制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高政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和认识。为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政务公开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20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是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鞍山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