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信息中心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1年第一季度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21〕6号)。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69家政府网站分三次全部进行检查,共检查600家次。发现不合格网站4家,合格率为99.2%。对全省在运行的1893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累计抽查950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6个,合格率为99.6%。

我市现有政府网站32家,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依然存在文字表述错误和存在空白栏目等问题;政务新媒体98个,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待加强。市水利局网站仍存在多个空白栏目及无效网站链接。

(二)服务互动功能仍需完善。部分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不实用,存在办事事项要素缺失、未提供表格样表等问题,个别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未与本地区政务服务网对接,未提供有效的网上咨询建言渠道。

(三)审核把关机制有待健全。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发布审核把关不严,读网监测机制没有落实到位、明显错别字和表述性错误时有发生。

(四)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不及时。台安县、立山区、经济开发区,市水利局、人防办未按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及时不规范。部分部门未在本部门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个别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缺失、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较突出。

(六)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还需加强。一是僵尸、睡眠问题仍然存在。“鞍山市铁西区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超过两周未更新。二是漏报、瞒报政务新媒体信息。“铁东公开”政务微博存在漏报情况,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录入。三是部分地区和部门互动交流审核机制有待规范。

(七)鞍山经济开发区未按要求转载全国“两会”相关信息,未统计转载、阅读情况相关数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反复出现问题、无法保障正常运转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坚决予以关停。请相关地区和部门于4月26日前,将本次通报指出具体问题整改的纸质版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传真市政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强化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健全完善发布工作制度,确保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要抓紧充实,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合并或下线。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利用图解、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强化值班读网,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规范,及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科学调整平台栏目,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发布往年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本行政机关网站其他栏目信息,以及依法向其他专门网站提供的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交叉重复的,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为基准,确保数据一致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作为省、市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区、各部门于4月26日前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建设并完善栏目功能和相关信息。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即查即改。按照全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自查整改。省政府办公厅将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任人。

(五)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信息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

(六)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指标要求,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及信息发布功能,确保国家、省检查时不出现问题。

(七)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

联系人:石磊、邢殿彬,联系电话:2213114、15141283179,传真:5585806,电子邮箱:aszwgk@163.com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1-04-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信息中心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1年第一季度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21〕6号)。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69家政府网站分三次全部进行检查,共检查600家次。发现不合格网站4家,合格率为99.2%。对全省在运行的1893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累计抽查950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6个,合格率为99.6%。

我市现有政府网站32家,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依然存在文字表述错误和存在空白栏目等问题;政务新媒体98个,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待加强。市水利局网站仍存在多个空白栏目及无效网站链接。

(二)服务互动功能仍需完善。部分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不实用,存在办事事项要素缺失、未提供表格样表等问题,个别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未与本地区政务服务网对接,未提供有效的网上咨询建言渠道。

(三)审核把关机制有待健全。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发布审核把关不严,读网监测机制没有落实到位、明显错别字和表述性错误时有发生。

(四)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不及时。台安县、立山区、经济开发区,市水利局、人防办未按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及时不规范。部分部门未在本部门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个别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缺失、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较突出。

(六)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还需加强。一是僵尸、睡眠问题仍然存在。“鞍山市铁西区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超过两周未更新。二是漏报、瞒报政务新媒体信息。“铁东公开”政务微博存在漏报情况,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录入。三是部分地区和部门互动交流审核机制有待规范。

(七)鞍山经济开发区未按要求转载全国“两会”相关信息,未统计转载、阅读情况相关数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反复出现问题、无法保障正常运转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坚决予以关停。请相关地区和部门于4月26日前,将本次通报指出具体问题整改的纸质版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传真市政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强化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健全完善发布工作制度,确保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要抓紧充实,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合并或下线。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利用图解、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强化值班读网,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规范,及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科学调整平台栏目,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发布往年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本行政机关网站其他栏目信息,以及依法向其他专门网站提供的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交叉重复的,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为基准,确保数据一致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作为省、市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区、各部门于4月26日前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建设并完善栏目功能和相关信息。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即查即改。按照全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自查整改。省政府办公厅将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任人。

(五)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信息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

(六)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指标要求,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及信息发布功能,确保国家、省检查时不出现问题。

(七)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

联系人:石磊、邢殿彬,联系电话:2213114、15141283179,传真:5585806,电子邮箱:asz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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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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