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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鞍外籍人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关事宜的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

鞍疫防经发指办〔2021〕44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鞍山市全面启动在鞍外籍人士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自愿申请、知情同意、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将适龄在鞍外籍人士纳入鞍山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范围。

一、年龄要求

目前在鞍外籍人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

二、接种疫苗

目前,鞍山市使用的是中国生产的全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要接种2剂。

三、预约接种

请有接种意愿的外籍人士关注所在机构和社区通知,有序进行接种。原则上,在鞍工作的外籍人士通过所在机构预约,高校外籍师生通过学校预约,其他在鞍外籍人士通过属地社区预约。预约成功后,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在鞍外籍人士就近到指定地点接种。

四、所需证件

预约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证件信息。接种现场凭护照及有效居留证件接种,确保截至第2剂接种日相关证件仍在有效期内。

五、签署材料

接种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做好个防护,主动告知身体状况,由专业人员判定是否符合接种条件。

六、接种费用

已参加辽宁省及鞍山市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外籍人士,现场出示本市医保参保凭证后,即可免费接种。未参加辽宁省及鞍山市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外籍人士,如有接种意愿,需个人自费接种,目前费用为100元(人民币)/剂。

七、注意事项

接种完成后,需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接种当日注射部位应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八、凭证领取

完成全程剂次接种后,由接种单位向接种者提供接种证明。

九、个人防护

接种疫苗虽然可以产生免疫力,有效降低感染风险,但部分人接种后有可能产生的抗体不足够,在没有建立起免疫屏障的情况下,仍然会有感染风险。请外籍人士即便接种完疫苗,仍然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十、其他事项

接种证明不能替代核酸检测报告,必要时请外籍人士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特此通告。


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