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

鞍政人发〔2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于军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美玲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利华同志为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涛同志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孟亚军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壮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斌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萌蕙同志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寇灵君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飞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

于真昕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岩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吴建飞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阎志宏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良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01

鞍政人发〔2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于军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美玲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利华同志为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涛同志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孟亚军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壮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斌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萌蕙同志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寇灵君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飞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

于真昕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岩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吴建飞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阎志宏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良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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