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鞍山市人民政府与鞍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2000-2021-003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鞍山市人民政府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1-04-09 文  号 鞍政发〔2021〕3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鞍山市人民政府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人民政府与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鞍山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鞍山市人民政府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畅通政府与人民法院沟通渠道,加强工作协调,更好保障政府依法行政、社会公平正义、百姓幸福安康,为实现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联动机制

府院联动机制是指鞍山市人民政府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的包括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六稳”“六保”等工作的对接联动、协调畅通工作机制。

(二)联动原则

府院联动机制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

(三)联动内容

1.行政争议和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2.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动机制建设;

3.企业破产处置协调机制建设;

4.鞍山市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风险评估联动机制建设;

5.对影响社会稳定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建设;

6.提升执法、司法能力水平联动机制建设;

7.其他需要联动的事项。

以上联动内容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同人民法院分别会商制定相关制度。

(四)联动规则

设立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两名(分别为市政府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召集人两名(分别为市政府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召集人发生变化的,由承接该职务的人员接任。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一名副职作为联席会议组成成员。联席会议主要对重大联动机制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司法局一名副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专职委员兼任。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指派一名相关部门负责人作联络员。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及联络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变更。

(五)联动方式

1.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在每年年初或者年终召开一次会议,由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集,两位总召集人共同参加,通报一年来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研究推进下一步府院联动工作安排。

2.长效化府院沟通协调机制。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在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由涉事部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解决问题,并研究类似问题的规范化解决途径。

3.日常性府院联络工作机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沟通协调、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经验总结等相关工作,并协调处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行政执法复杂疑难问题探讨、行政败诉案件情况分析和司法建议落实反馈等具体工作。

府院联动机制实行开放性的制度设计,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相关单位可以加入府院联动机制,具体加入办法,协商确定。


附件: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    市政府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市长

     谭家戎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召 集 人:金 峰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武继军 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张大军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赵 毓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

     毛 宁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文东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王洪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廖明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庆宏 市公安局反恐专员

     张 弘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边喜海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吕家东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凤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贾志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云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 丽 市商务局副局长

     崔艳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高 晖 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王 旗 市应急局副局长

     孙长琦 市国资委副主任

     于为理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金典 市营商局副局长

     周 忠 市医保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主  任:张大军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副 主 任:赵 毓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

     毛 宁 市司法局副局长

联 络 员:郝丽厦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科长

     孟丽鸿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

     赵 锐 市司法局复议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