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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地区来(返)鞍人员有关事宜的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

鞍疫防经发指办[2021]47号

为切实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做好部分地区来(返)鞍人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将营口市鲅鱼圈区、盖州市陈屯镇作为重点管控地区进行管理,对5月2日以来上述地区来(返)鞍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鞍后满14天,其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将营口市(鲅鱼圈区、盖州市陈屯镇以外)作为重点关注地区进行预警,自5月2日以来从营口市来(返)鞍人员需向居住地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尽快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自5月14日起,将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作为重点管控地区进行管理,上述地区来(返)鞍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鞍后满14天,其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自5月14日起,将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作为重点关注地区进行预警,上述地区来(返)鞍人员需提供抵鞍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需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

如非必要,建议广大市民不要前往上述地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配合,共同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