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徐百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10浏览次数:

鞍政人发〔2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徐百灵同志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长福同志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宛树生同志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

孙长琦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为理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退休(退休时间为2021年4月)。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徐百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10

鞍政人发〔2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徐百灵同志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长福同志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宛树生同志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

孙长琦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为理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退休(退休时间为2021年4月)。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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