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达我市2020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为全市849.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84.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4.63亿元。全市债务余额不超限。
截止2021年6月末,全市政府债务820.25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484.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4.63亿元。全市债务余额不超限。
发行再融资债券65.01亿元,其中市本级发行再融资债券26.09亿元,县区级发行再融资债券38.92亿元,用于偿还以当年到期债券资金。
2021年6月,鞍山市共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3亿元,均为县区项目资金。
鞍山市成功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项目资金共计0.8亿元,用于岫岩县南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鞍山市成功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共计1.5亿元,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用于鞍山市立山区经济开发产业园区配套路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9亿元,用于鞍山市立山区东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0.2亿元,用于鞍山市铁东区城市垃圾收运环境治理项目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