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关于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示的要求,结合本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中央、省级、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如下。

一、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1年中央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390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3350万元,绩效考核因素分配资金40万元。

1、海城市33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33万元。

2、台安县576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561万元,绩效考核因素分配资金15万元。

3、岫岩县2777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2752万元,绩效考核因素分配资金25万元。

4、铁东区1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万元。

5、铁西区1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万元。

6、立山区1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万元。

7、千山风景区1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万元。

二、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1年省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64.2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5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测费18.2万元,绩效评价奖补资金95万元。

1、海城市91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测费8万元。

2、台安县854.2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4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测费10.2万元,绩效评价奖补资金40万元。

3、岫岩县4109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54万元,绩效评价奖补资金55万元。

4、铁东区1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万元。

5、铁西区3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万元。

6、立山区2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万元。

7、千山风景区4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万元。

三、2021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021年我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310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9万元,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翻建补助153万元,贫困户发展自干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道路硬化补助资金327万元,脱贫成效保障金1578万元,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可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但受益群体中必须包含贫困户)70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900万元,教育扶贫资助173万元,贫困对象资助参保资金570万元,贫困对象补充医疗救助资金400万元。

1、海城市0.6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0.6万元。

2、台安县639.18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3.6万元,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翻建补助48万元,贫困户发展自干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道路硬化补助资金26.9万元,脱贫成效保障金260.68万元,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可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但受益群体中必须包含贫困户)200万元。

3、岫岩县3526.92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4.5万元,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翻建补助105万元,贫困户发展自干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道路硬化补助资金300.1万元,脱贫成效保障金1317.32万元,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可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但受益群体中必须包含贫困户)50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900万元。

4、千山风景区0.3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0.3万元。

5、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173万元,其中:教育扶贫资助173万元。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970万元,其中:贫困对象资助参保资金570万元,贫困对象补充医疗救助资金400万元。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日


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5


根据上级关于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示的要求,结合本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中央、省级、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如下。

一、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1年中央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390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3350万元,绩效考核因素分配资金40万元。

1、海城市33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33万元。

2、台安县576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561万元,绩效考核因素分配资金15万元。

3、岫岩县2777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2752万元,绩效考核因素分配资金25万元。

4、铁东区1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万元。

5、铁西区1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万元。

6、立山区1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万元。

7、千山风景区1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万元。

二、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1年省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64.2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5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测费18.2万元,绩效评价奖补资金95万元。

1、海城市91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测费8万元。

2、台安县854.2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4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测费10.2万元,绩效评价奖补资金40万元。

3、岫岩县4109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54万元,绩效评价奖补资金55万元。

4、铁东区1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万元。

5、铁西区3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万元。

6、立山区2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万元。

7、千山风景区4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万元。

三、2021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021年我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310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9万元,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翻建补助153万元,贫困户发展自干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道路硬化补助资金327万元,脱贫成效保障金1578万元,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可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但受益群体中必须包含贫困户)70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900万元,教育扶贫资助173万元,贫困对象资助参保资金570万元,贫困对象补充医疗救助资金400万元。

1、海城市0.6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0.6万元。

2、台安县639.18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3.6万元,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翻建补助48万元,贫困户发展自干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道路硬化补助资金26.9万元,脱贫成效保障金260.68万元,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可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但受益群体中必须包含贫困户)200万元。

3、岫岩县3526.92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4.5万元,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翻建补助105万元,贫困户发展自干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道路硬化补助资金300.1万元,脱贫成效保障金1317.32万元,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可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但受益群体中必须包含贫困户)50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900万元。

4、千山风景区0.3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补助0.3万元。

5、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173万元,其中:教育扶贫资助173万元。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970万元,其中:贫困对象资助参保资金570万元,贫困对象补充医疗救助资金400万元。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