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学校:

现将《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和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暑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2020-2021学年度暑假放假时间及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和初中:2021年7月12日至14日。

2.学生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学校)、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职院校):2021年7月19日起至8月30日止,8月31日为到校日,9月1日开学。

3.教师放假时间

2021年7月26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正式上班。8月25日至31日为市、县(市)区、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与集备时间。 

二、假期工作安排

1.多举措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全面落实“五项管理”。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严控学生暑假作业总量,多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拓展性、趣味性、开放性的作业。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体验教育,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假期读好书”活动。鼓励学生诵读经典,引导学生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全市初高中生篮球比赛,制定家庭体育锻炼内容,利用周边体育设施设备,每天至少保证1小时运动时间。继续开展社区公益讲座和空中家长课堂,推广家庭教育知识方法,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参与,促进家校协同育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2.扎实有效做好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学生放假,安全不放假”的思想,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注意居家安全,特别是防溺水安全;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微信群、家访等形式将安全知识送上门,指导和督促监护人提高假期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暑假期间安全监管责任;假期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工作,并利用假期及时整改。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3.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中小学校要慎始如终,引导师生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假期期间学校要掌握师生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引导师生减少外出。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跨市域、跨省域走亲访友或旅游,特别是要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境外。秋季开学返校报到,学校须查验师生行程卡、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2021年9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防疫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4.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市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要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禁违规超计划、提前招生,严禁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等加重应试的内容,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全市中小学校要在假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与每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致教师一封信、致全体教师倡议书等形式进行教育引导,同时要在假期开展整治教师线上线下违规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对顶风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巡查培训机构,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留作业等违规培训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各中小学要抓住暑期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活动相对集中的关键时期,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各类补习班、提高班,不盲目跟风给孩子组班提前学习下学期知识,制造“剧场效应”。

5.持续开展“师访万家”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把家访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的重要抓手。家访数量占学生总数(所教班级)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建立家访档案,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或单亲家庭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学生,把教育关爱送到每一个家庭。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对家访工作进行抽样调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帮扶劝返等过程性档案材料。各校、各班级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及时传递学生信息。

6.着力抓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对下学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提前筹划新学期各项工作。一是按照《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鞍山市义务教育提档升级方案》要求,做好义务教育达标校建设工作。二是提前谋划做好控制大校额、消除大班额、遏制择校热、进行阳光分班、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以及新一年学生第一学期第一周不实施课程教学的准备工作。三是按照新中考改革要求,各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和体音美教师培训,以及开学初线上全员培训。进一步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升级维修保养,完成学校基础建设,确保工期和质量,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四是精心准备“开学第一课”活动,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学典礼和校史校训、校规校纪等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使学生以良好的情绪和态度投入到新学期学习中。

三、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把假期工作纳入学年教育发展规划,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假期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妥善安排学生期末考完试与正式放假之间的学习生活,严禁提前放假。各县(市)区要将工作部署情况、假期工作方案于2021年7月24前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假期结束后将工作总结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2.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学校校长对假期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强化督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所属学校进行拉网式巡查,并下发巡查通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对工作不利、问题突出者进行通报,确保假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印发《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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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学校:

现将《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和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暑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2020-2021学年度暑假放假时间及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和初中:2021年7月12日至14日。

2.学生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学校)、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职院校):2021年7月19日起至8月30日止,8月31日为到校日,9月1日开学。

3.教师放假时间

2021年7月26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正式上班。8月25日至31日为市、县(市)区、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与集备时间。 

二、假期工作安排

1.多举措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全面落实“五项管理”。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严控学生暑假作业总量,多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拓展性、趣味性、开放性的作业。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体验教育,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假期读好书”活动。鼓励学生诵读经典,引导学生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全市初高中生篮球比赛,制定家庭体育锻炼内容,利用周边体育设施设备,每天至少保证1小时运动时间。继续开展社区公益讲座和空中家长课堂,推广家庭教育知识方法,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参与,促进家校协同育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2.扎实有效做好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学生放假,安全不放假”的思想,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注意居家安全,特别是防溺水安全;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微信群、家访等形式将安全知识送上门,指导和督促监护人提高假期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暑假期间安全监管责任;假期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工作,并利用假期及时整改。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3.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中小学校要慎始如终,引导师生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假期期间学校要掌握师生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引导师生减少外出。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跨市域、跨省域走亲访友或旅游,特别是要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境外。秋季开学返校报到,学校须查验师生行程卡、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2021年9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防疫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4.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市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要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禁违规超计划、提前招生,严禁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等加重应试的内容,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全市中小学校要在假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与每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致教师一封信、致全体教师倡议书等形式进行教育引导,同时要在假期开展整治教师线上线下违规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对顶风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巡查培训机构,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留作业等违规培训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各中小学要抓住暑期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活动相对集中的关键时期,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各类补习班、提高班,不盲目跟风给孩子组班提前学习下学期知识,制造“剧场效应”。

5.持续开展“师访万家”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把家访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的重要抓手。家访数量占学生总数(所教班级)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建立家访档案,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或单亲家庭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学生,把教育关爱送到每一个家庭。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对家访工作进行抽样调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帮扶劝返等过程性档案材料。各校、各班级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及时传递学生信息。

6.着力抓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对下学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提前筹划新学期各项工作。一是按照《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鞍山市义务教育提档升级方案》要求,做好义务教育达标校建设工作。二是提前谋划做好控制大校额、消除大班额、遏制择校热、进行阳光分班、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以及新一年学生第一学期第一周不实施课程教学的准备工作。三是按照新中考改革要求,各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和体音美教师培训,以及开学初线上全员培训。进一步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升级维修保养,完成学校基础建设,确保工期和质量,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四是精心准备“开学第一课”活动,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学典礼和校史校训、校规校纪等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使学生以良好的情绪和态度投入到新学期学习中。

三、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把假期工作纳入学年教育发展规划,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假期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妥善安排学生期末考完试与正式放假之间的学习生活,严禁提前放假。各县(市)区要将工作部署情况、假期工作方案于2021年7月24前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假期结束后将工作总结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2.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学校校长对假期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强化督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所属学校进行拉网式巡查,并下发巡查通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对工作不利、问题突出者进行通报,确保假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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