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开施工图审查市场和公布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1-08-05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市营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勘察)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深化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辽住建发〔2021〕1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更好为企业服务,现将省住建厅2019年重新确定的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开施工图审查市场。凡在我市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省住建厅施工图审查机构平台和公示的名录中,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受地域限制,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限制。原则上同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一家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与审查机构直接协商确定。

二、全面实行数字化审查合格书备案制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到现场进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红章备案。

三、一般工程施工图审查可选择施工许可前审查,也可选择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建设单位选择施工许可前审查的,仍按照现行模式操作。选择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且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并开始审图计时。建设单位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及其它所需材料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审图时限要求。按住建部及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和《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时限要求,按合理的审查时限及周期规定:设计文件审查,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五、实行容缺预审。在尚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但已有经批准的勘察及设计技术依据的前提下,如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全部完成,建设单位可以提前委托审查机构进行预审,将审查意见提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可以更充分地与审查机构沟通意见。在建设单位补齐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审查合格后发放审查合格书。预审时间不计入施工图审查时限。

六、实行承诺修改。施工图审查意见中没有涉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省硬性规定的,允许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承诺修改补充,审查机构可以先行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全部修改合格后,审查机构方能在修改后的图纸上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承诺修改时间限为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2019)

附件2: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附件3: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住建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服务的意见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


关于放开施工图审查市场和公布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8-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市营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勘察)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深化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辽住建发〔2021〕1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更好为企业服务,现将省住建厅2019年重新确定的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开施工图审查市场。凡在我市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省住建厅施工图审查机构平台和公示的名录中,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受地域限制,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限制。原则上同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一家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与审查机构直接协商确定。

二、全面实行数字化审查合格书备案制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到现场进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红章备案。

三、一般工程施工图审查可选择施工许可前审查,也可选择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建设单位选择施工许可前审查的,仍按照现行模式操作。选择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且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并开始审图计时。建设单位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及其它所需材料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审图时限要求。按住建部及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和《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时限要求,按合理的审查时限及周期规定:设计文件审查,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五、实行容缺预审。在尚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但已有经批准的勘察及设计技术依据的前提下,如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全部完成,建设单位可以提前委托审查机构进行预审,将审查意见提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可以更充分地与审查机构沟通意见。在建设单位补齐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审查合格后发放审查合格书。预审时间不计入施工图审查时限。

六、实行承诺修改。施工图审查意见中没有涉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省硬性规定的,允许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承诺修改补充,审查机构可以先行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全部修改合格后,审查机构方能在修改后的图纸上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承诺修改时间限为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2019)

附件2: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附件3: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住建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服务的意见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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