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开发区纪工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

2021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通过组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开展节前教育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强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妥协、靶向纠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带头转变作风,以“关键少数”作风转变带动“大多数”人人落实。

二、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作风、扬正气,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干扰换届选举;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四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公油私用;八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九是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活动用餐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十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坚持纠树并举,推进“四风”综合治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在新起点上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聚焦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通过当面约谈、打电话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推动作风转变与激励担当有机结合,协助党组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教阵地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警醒作用,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市纪委监委将组建暗访组,采取“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

鞍山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中共鞍山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17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开发区纪工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

2021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通过组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开展节前教育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强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妥协、靶向纠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带头转变作风,以“关键少数”作风转变带动“大多数”人人落实。

二、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作风、扬正气,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干扰换届选举;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四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公油私用;八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九是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活动用餐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十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坚持纠树并举,推进“四风”综合治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在新起点上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聚焦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通过当面约谈、打电话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推动作风转变与激励担当有机结合,协助党组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教阵地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警醒作用,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市纪委监委将组建暗访组,采取“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

鞍山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中共鞍山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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