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保留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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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交行审发〔2020〕20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各地拟保留的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征集各地城市道路上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线索。

受理部门:鞍山市住建局

受理电话:0412-5568305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拟保留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