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职业培训政策一览(下)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

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对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

(二)补贴标准

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初级(五级)140元、中级(四级)190元、高级(三级)250元、技能(二级)370元、高级技师(一级)570元。

(三)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个人或培训机构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个人或培训机构提供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申领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申领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个人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岗前培训(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企业面向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时1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

(三)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先要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备案时需提供《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备案表》、《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备案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待备案通过后开展培训。

2、培训结束后填写《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申领表》、《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人员名单》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岗前培训补贴。

3、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转岗转业培训(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企业在职工转岗转业6个月内,组织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时1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

(三)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先要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备案时需提供《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备案表》、《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备案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待备案通过后开展培训。

2、培训结束后填写《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申领表》、《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转岗转业培训补贴。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支持企业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独举办或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等联合举办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相应层级的上级竞赛选拔赛)。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给予职工所在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

(二)补贴标准

县级竞赛每人1000元、市级竞赛每人1500元、省级竞赛每人2000元、国家级竞赛每人5000元、世界级竞赛每人10000元。省级以下竞赛的每个赛项参赛人员不超过100人。企业享受竞赛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职工参加同一竞赛,按最后竞赛层级给予企业竞赛补贴。

(三)经办流程

1、主办单位要在赛后将参赛职工名单提供给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通知参赛职工所在企业填报《职业技能竞赛补贴申领表》、《职业技能竞赛人员名单》,携带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竞赛补贴。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境外培训(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支持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赴境外培训。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培训费用80%的标准给予企业境外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20000元。

(三)经办流程

1、企业组织职工境外培训的,应提前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与境外培训合作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企业职工境外培训备案表》、《企业职工境外培训备案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聊城,备案通过后开展培训。

2、培训结束后,企业凭境外培训合作机构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相关发票复印件、《企业职工境外培训补贴申领表》、《企业职工境外培训补贴人员名单》,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境外培训补贴。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鞍山市职业培训政策一览(下)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对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

(二)补贴标准

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初级(五级)140元、中级(四级)190元、高级(三级)250元、技能(二级)370元、高级技师(一级)570元。

(三)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个人或培训机构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个人或培训机构提供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申领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申领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个人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岗前培训(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企业面向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时1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

(三)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先要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备案时需提供《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备案表》、《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备案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待备案通过后开展培训。

2、培训结束后填写《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申领表》、《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人员名单》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岗前培训补贴。

3、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转岗转业培训(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企业在职工转岗转业6个月内,组织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时1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

(三)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先要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备案时需提供《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备案表》、《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备案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待备案通过后开展培训。

2、培训结束后填写《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申领表》、《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转岗转业培训补贴。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支持企业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独举办或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等联合举办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相应层级的上级竞赛选拔赛)。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给予职工所在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

(二)补贴标准

县级竞赛每人1000元、市级竞赛每人1500元、省级竞赛每人2000元、国家级竞赛每人5000元、世界级竞赛每人10000元。省级以下竞赛的每个赛项参赛人员不超过100人。企业享受竞赛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职工参加同一竞赛,按最后竞赛层级给予企业竞赛补贴。

(三)经办流程

1、主办单位要在赛后将参赛职工名单提供给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通知参赛职工所在企业填报《职业技能竞赛补贴申领表》、《职业技能竞赛人员名单》,携带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竞赛补贴。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境外培训(创新创业服务部)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支持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赴境外培训。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培训费用80%的标准给予企业境外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20000元。

(三)经办流程

1、企业组织职工境外培训的,应提前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与境外培训合作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企业职工境外培训备案表》、《企业职工境外培训备案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聊城,备案通过后开展培训。

2、培训结束后,企业凭境外培训合作机构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相关发票复印件、《企业职工境外培训补贴申领表》、《企业职工境外培训补贴人员名单》,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境外培训补贴。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实施期限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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