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企业复工复产
鞍山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

10月18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通报:10月17日0时至10月18日7时,新增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其中2例为10月17日已发布的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另据银川市卫生健康委通报,银川1例外省返银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已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涉及甘肃省张掖市、嘉峪关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区。为做好疫情精准防控,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鞍山市疾控中心发出健康提醒:

1.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主动登记报备。10月9日(含)以来与患者旅居城市(10月9日至10日甘肃张掖、10日至11日甘肃酒泉、11日至14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14日至15日甘肃嘉峪关、15日至16日陕西西安、16日至17日宁夏银川)时空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鞍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进行报备,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2.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甘肃省张掖市、嘉峪关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涉疫地区。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1米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避免前往空间密闭且通风较差场所活动。

3.出现症状,请及时就医。近期有外出旅游、出差后返鞍的市民,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且无禁忌症的市民朋友,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