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岫岩县青河(清凉山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鞍行审批复农〔2021〕5号)
信息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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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审批岫岩县青河(清凉山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岫水发〔2021〕139号)(项目代码:2107-210323-04-05-669734)收悉。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河床疏浚平整工程:对桩号K7+090~K9+259、桩号K13+355~K19+744两段共计8558米河道进行河床疏浚平整。

2.岸坡防护工程:新建河道岸坡防护工程共计18.039千米(岸线长度),其中左岸9.521千米,右岸8.518千米。重力式浆砌石挡墙长度6.475千米,绿滨垫护坡长度9.116千米,生态防护长度2.448千米。

二、工程范围、规模和建设标准

工程位于岫岩县清凉山镇和黄花甸镇,治理范围下游始于青河河口处,上游止于马阳沟门处。治理青河河道中心线长度为22.32千米。

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0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压顶混凝土标号为C25,水泥砂浆标号M15,块石强度不低于 MU30。反滤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15千牛每米。绿滨垫和固滨笼格网应符合CECS353-2013标准。

三、工程占地

工程涉及的征占地及障碍物迁移事宜由当地政府自行协调解决。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4127.72万元。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附件: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岫岩县青河(清凉山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发审字〔2021〕6号)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31日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岫岩县青河(清凉山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发审字〔2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