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鞍山市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11-18截止日期:2021-12-2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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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立法工作总体要求,市司法局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开展立法,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为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项目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要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应当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范围内。

三、基本要求

(一)提出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行政立法权限和范围,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三)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有政府规章建议稿,请一并提交。

四、截止日期

征集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

五、提交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

通信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槐香路8号;邮编:114010(信封上请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583613902@qq.com

六、汇总论证

对收集到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依照法定程序研究确定是否列入2022年度市政府行政立法计划。

特此公告。                                


鞍山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8日

鞍山市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18

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立法工作总体要求,市司法局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开展立法,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为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项目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要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应当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范围内。

三、基本要求

(一)提出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行政立法权限和范围,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三)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有政府规章建议稿,请一并提交。

四、截止日期

征集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

五、提交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

通信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槐香路8号;邮编:114010(信封上请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583613902@qq.com

六、汇总论证

对收集到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依照法定程序研究确定是否列入2022年度市政府行政立法计划。

特此公告。                                


鞍山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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