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央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统筹退坡资金政策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1〕59号)和《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统筹退坡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规划〔2021〕430号)要求,市交通局在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申报项目预安排计划基础上,形成了鞍山市2021年省统筹油价补贴退坡资金补助项目计划,现按照《通知》要求公示如下:
一、城市公交车辆装备补助(表四)
1、鞍山市龙腾快速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购置补助申报车辆明细表
2、鞍山市长旅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购置补助申报车辆明细表
3、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购置补助申报车辆明细表
4、鞍山市长旅运输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购置补助申报车辆明细表
二、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及保险补助(表八)
1、海城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和保险补助明细表
2、台安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和保险补助明细表
3、岫岩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和保险补助明细表
4、海城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和保险补助明细表
5、台安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和保险补助明细表
6、岫岩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和保险补助明细表
三、农村客运车辆装备补助(表十一)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