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1年第四季度暨十二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

鞍政办公开〔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21〕17号)。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65家政府网站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00家次,合格率为99.5%。对全省在运行的220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累计抽查1200个,合格率为99.7%。我市现有政府网站32家,政务新媒体127个,检查发现1个政务新媒体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建设不够规范。“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点击后无信息内容,出现空白栏目。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仍有漏洞。检查发现海城市、台安县、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市人社局、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内的11家单位,存在政务新媒体漏报现象,未按要求将政务新媒体账号填报至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指出具体问题的相关单位于1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传真至市政府办公室(传真:5585806),同时,电子版通过OA内网发至市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继续坚持月检查季度全覆盖制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继续坚持对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月抽查制度,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水平。

(三)切实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发,特别是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要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的监督管理,按照“先备案、后开设”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坚决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及时准确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更新账号信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内容发布的主题策划、重点推广,提升政务新媒体政务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水平。

(五)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于2022年1月14日前通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栏目向社会发布。

联系人:陈红红,祁禹含,石磊

电  话:5566800,5536200,2213114

传  真:5585806

OA内网:市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2021年4季度暨12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附件:

2021年4季度暨12月份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报

(32个政府部门、127个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建设不够规范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存在发布的信息点击后无信息内容。

二、政务新媒体

(一)两周及两周以上不更新(1家)

1.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鞍山自然资源(微信订阅号)]:

自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连续15天未更新

注:四季度累计通报4次,建议关停

(二)“微信平台”漏报账户(47个)

1.海城市(6个)

“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海城人社局”“海城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辽宁省海城市海州街道北关社区”“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南关社区居委会”“海城市验军管理区泰山社区”

2.台安县(2个)

“台安水利”“台安教育”

3.鞍山市铁东区(11个)

“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鞍山市铁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铁东普法”“铁东区园林街道十四道社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铁东区园林街道拥军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卫新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泰昌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东宾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白鸽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科大社区”

4.鞍山市铁西区(2个)

“鞍山铁西教育局”“鞍山市铁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鞍山市立山区(9个)

“立山智慧社区”“立山家校”“立山街道服务平台”“立山街道铁路社区”“微双山”“鞍山立山公共法律服务”“深北街道机电社区”“滨河动态”“西简易社区”

6.鞍山市千山区(4个)

“鞍山市千山区科学技术局”“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千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文明宁远”

7.鞍山市高新区(7个)

“鞍山高新政务”“鞍山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政务平台”“红岭街道新一中社区”“汪峪街橡树湾社区”“鞍山市高新区汪峪街道智慧城社区”“汪峪街嘉汇社区”“汪峪街新城社区”

8.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个)

“鞍山人社”

9.鞍山市医保局(1个)

“鞍山医保”

10.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个)

“鞍山市场局数智云平台执法检查端”“鞍山市场局数智云平台社会公众”“鞍山市场局数智云平台商户端”

11.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个)

“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暨十二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2-01-07

鞍政办公开〔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21〕17号)。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65家政府网站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00家次,合格率为99.5%。对全省在运行的220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累计抽查1200个,合格率为99.7%。我市现有政府网站32家,政务新媒体127个,检查发现1个政务新媒体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建设不够规范。“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点击后无信息内容,出现空白栏目。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仍有漏洞。检查发现海城市、台安县、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市人社局、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内的11家单位,存在政务新媒体漏报现象,未按要求将政务新媒体账号填报至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指出具体问题的相关单位于1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传真至市政府办公室(传真:5585806),同时,电子版通过OA内网发至市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继续坚持月检查季度全覆盖制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继续坚持对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月抽查制度,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水平。

(三)切实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发,特别是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要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的监督管理,按照“先备案、后开设”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坚决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及时准确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更新账号信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内容发布的主题策划、重点推广,提升政务新媒体政务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水平。

(五)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于2022年1月14日前通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栏目向社会发布。

联系人:陈红红,祁禹含,石磊

电  话:5566800,5536200,2213114

传  真:5585806

OA内网:市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2021年4季度暨12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附件:

2021年4季度暨12月份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报

(32个政府部门、127个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建设不够规范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存在发布的信息点击后无信息内容。

二、政务新媒体

(一)两周及两周以上不更新(1家)

1.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鞍山自然资源(微信订阅号)]:

自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连续15天未更新

注:四季度累计通报4次,建议关停

(二)“微信平台”漏报账户(47个)

1.海城市(6个)

“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海城人社局”“海城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辽宁省海城市海州街道北关社区”“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南关社区居委会”“海城市验军管理区泰山社区”

2.台安县(2个)

“台安水利”“台安教育”

3.鞍山市铁东区(11个)

“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鞍山市铁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铁东普法”“铁东区园林街道十四道社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铁东区园林街道拥军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卫新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泰昌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东宾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白鸽社区”“铁东区园林街道科大社区”

4.鞍山市铁西区(2个)

“鞍山铁西教育局”“鞍山市铁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鞍山市立山区(9个)

“立山智慧社区”“立山家校”“立山街道服务平台”“立山街道铁路社区”“微双山”“鞍山立山公共法律服务”“深北街道机电社区”“滨河动态”“西简易社区”

6.鞍山市千山区(4个)

“鞍山市千山区科学技术局”“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千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文明宁远”

7.鞍山市高新区(7个)

“鞍山高新政务”“鞍山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政务平台”“红岭街道新一中社区”“汪峪街橡树湾社区”“鞍山市高新区汪峪街道智慧城社区”“汪峪街嘉汇社区”“汪峪街新城社区”

8.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个)

“鞍山人社”

9.鞍山市医保局(1个)

“鞍山医保”

10.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个)

“鞍山市场局数智云平台执法检查端”“鞍山市场局数智云平台社会公众”“鞍山市场局数智云平台商户端”

11.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个)

“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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