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鞍政办公开〔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共33个,主动公开信息共6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9件,2021年已办理完毕48件(含2020年转结1件),剩余两件转2022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机构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建立信息员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共55190次,微信公众账号(2个)关注人数共计16857人。鞍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新增信息公开专栏两个,分别为城乡规划专栏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专栏。

(四)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自然资源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尤其注重重要时间节点的信息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10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195.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720000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810000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50000015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200000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2000002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600000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0000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1000001
(七)总计4710000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10000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10100022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鞍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形势向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单位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公开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在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连续性和透明化作为前提下,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渠道,规范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等工作;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全面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