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6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15号)要求,结合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15号)和《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1〕2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相关规定,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及时更新保障栏目信息。编制完成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21年鞍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鞍山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鞍山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调整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总结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等信息,对项目、资金、政策做到了及时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发布政策及时解读。制定《鞍山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政策文件从稳定攻坚期政策、提升防贫减贫能力、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三大方面,提出了保持巩固脱贫投入规模稳定、提升村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等14项具体措施,全面部署“十四五”时期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向新闻媒体报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信息,鼓励、支持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2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工作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受乡村振兴部门尚未出台 “三定方案”、部门管理人员不足等影响,我局仍未建立本部门网站,仅在政府门户网站扶贫栏目进行信息维护,宣传渠道较为单一。二是对政务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政府网站栏目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对照问题抓好整改。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对照整改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保证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要求。二是加强培训交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政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水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加大相关人员系统操作、依申请公开答复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遇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认真听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建议,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