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15号)等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结合鞍山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鞍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鞍山市商务局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局着重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核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2021年,我局按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及时公布了我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南京合作办、友协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我局承担的政务公开基层标准化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如期完成,同时按要求保障市政府网站相关内容。2021年没有因政务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 0 0 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商务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较为单一、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市商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形势发展变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鞍山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