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由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发件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还不深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内容不全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非涉密类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鞍山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地址: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4-1号),联系电话5537540。

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