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221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1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领导信息、部门会议和回应网友咨询等重点信息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办结0件,其中过程性信0件,本机关不掌握的0件,其他处理的0件,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公开管理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机构设在机关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管理。

(四)平台建设

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2021年度先后调整3次,将多个栏目内容迁移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应急管理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给予通报和追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解读。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栏目设置。三是加强工作人员配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项目。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7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221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1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领导信息、部门会议和回应网友咨询等重点信息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办结0件,其中过程性信0件,本机关不掌握的0件,其他处理的0件,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公开管理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机构设在机关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管理。

(四)平台建设

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2021年度先后调整3次,将多个栏目内容迁移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应急管理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给予通报和追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解读。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栏目设置。三是加强工作人员配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项目。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