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15号)要求,结合鞍山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鞍山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中包含以下六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anshan.gov.cn)和鞍山市财政局(网址:http://czj.anshan.gov.cn/)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鞍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网站专题专栏共33个,主动公开信息共5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对1份政府文件进行公开并做政策解读,对12次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解读。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图文图表的解读方式,更加直观地解读政策要点和变化。

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平台建设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9号)精神,针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全方位检查整改。加强栏目保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网站自检自查,做好网站维护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谁公开谁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200000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准有序。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丰富网站相关栏目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鞍山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

 

鞍山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15号)要求,结合鞍山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鞍山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中包含以下六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anshan.gov.cn)和鞍山市财政局(网址:http://czj.anshan.gov.cn/)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鞍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网站专题专栏共33个,主动公开信息共5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对1份政府文件进行公开并做政策解读,对12次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解读。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图文图表的解读方式,更加直观地解读政策要点和变化。

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平台建设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9号)精神,针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全方位检查整改。加强栏目保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网站自检自查,做好网站维护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谁公开谁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200000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准有序。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丰富网站相关栏目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鞍山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