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03-08浏览次数:

鞍委〔2022〕33号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1年,鞍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奋力开拓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党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加强。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等决策部署的方案,形成了未来五年全市法治建设总体思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厉行法治、推进法治,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讲法制度,形成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党组)的共识,实现了重要部署必讲法治要求、重要文件必经合法合规性审查、“三重一大”决策必听专业法律意见。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目标,成功入围“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候选”。

(二)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持续改善。以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为着力点,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制定实施《鞍山市建设良好法治营商环境23条》和77项措施,出台了《鞍山市政务诚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诚信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提升,“一网通办”实际网办率达70%以上。启动“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三)政府立法质量成效显著。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人大立法主导和政府依托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落实立法起草责任制,采取网上、书面、座谈会等形式,拓宽立法征求意见渠道。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实施全面评估。围绕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适应“放管服”改革等,开展了8次专项清理工作,废止地方性法规4件、政府规章8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水平稳步提升。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市政府工作规则。依法决策意识显著提高,出台了《鞍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则》《鞍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实现了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市委、市政府审议的267件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16人,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列席重要会议,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105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层级监督,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加大民生关注、社会聚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组织引导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全部利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真正实现了“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乡镇(街道)延伸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全地区全执法领域135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及证件换发工作。率先在全省实施行政执法“包容免罚”模式,公布了两批1308项包容免罚事项。

(六)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力有效。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334个,实现了全市覆盖,化解矛盾纠纷2236件,开展宣传教育1562次,有力维护了社区基层的安定有序。成立了全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新领域、新业态矛盾纠纷调解迈向法治化轨道。出台了《鞍山市重点人群管理关爱帮扶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对重点人群开展结对帮扶,有效降低重点人群再犯罪率,增加了社会安全稳定砝码。“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八五普法”稳步推进,“第一书记领学宪法”等特色普法活动为乡村振兴增添法治底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本级及7个县(市)区均已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了化解行政争议的联动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自觉接受监督,选派专人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全年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305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强化审计监督,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限价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推进,实现了审计监督全覆盖。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检察白皮书回复整改率 100%。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要有关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放管服”改革仍需继续深入。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四是制度机制建设还有差距,制度创新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都有待提升。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鞍山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推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着力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打造全市合力,挂图作战、任务倒逼的示范创建工作局面,力争鞍山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切实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培养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

(三)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坚持精细化立法,着力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化和可操作性;强化地方立法后评估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核和后续备案审查监督,从源头上确保制度合法。

(四)推进执法体制配套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向基层延伸,整治执法环境,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五)推进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结合鞍山实际,制定《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鞍山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关于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文件,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基础。


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