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2-03-3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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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炼铁13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一直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年底投入试运行,2021年第一季度已满负荷生产,生铁累计产量达34万吨。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1.2021年4月15日,按照有关要求,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全面停工停产。

2.2021年5月27日,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炼铁13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3.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把全市“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的意见》,强化项目节能审查管理,严控能耗增量,坚决守住能耗双控底线。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按照鞍山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拟上“两高”项目压减意见整改的通知》要求,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全面停工停产。

2.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炼铁13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已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省发改委核发的节能审查意见。

3.2021年4月25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把全市“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的意见》(鞍生态文明办〔2022〕3号),强化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将年综合能耗1000-5000吨标准煤项目节能审查审批权限由县区收归市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8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31


一、整改任务

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炼铁13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一直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年底投入试运行,2021年第一季度已满负荷生产,生铁累计产量达34万吨。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1.2021年4月15日,按照有关要求,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全面停工停产。

2.2021年5月27日,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炼铁13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3.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把全市“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的意见》,强化项目节能审查管理,严控能耗增量,坚决守住能耗双控底线。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按照鞍山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拟上“两高”项目压减意见整改的通知》要求,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全面停工停产。

2.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炼铁13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已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省发改委核发的节能审查意见。

3.2021年4月25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把全市“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的意见》(鞍生态文明办〔2022〕3号),强化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将年综合能耗1000-5000吨标准煤项目节能审查审批权限由县区收归市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8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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