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3-28浏览次数:97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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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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