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通知公告
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
提高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
信息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

日前,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省委具体安排,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提高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深入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我省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从监督检查情况看,一些地区部门还存在着防控措施不实不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以上率下、靠前指挥,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锤炼党性作风、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

通知强调,疫情防控风险点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主动发现提高监督的前瞻性,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和突发疫情监督快速响应机制,坚持“室组地”上下联动、协同贯通,灵活机动下沉一线靠前监督。聚焦责任落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围绕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督促强化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要场所,车站、机场、港口等重要入口,涉及国计民生等重点单位的防控,严格隔离点管理和重点人员管控,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围绕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的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推动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落实好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煤电油气供应、保障群众就医需求等政策措施;注重梳理分析疫情防控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排查整治,及时堵塞漏洞,加快补齐工作短板,织牢织密防疫网。贯通纪法情理提高监督精准性,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着力纠治解决防疫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注重从当时当地实际出发,精准监督执纪、精准追责问责,既不能疏于监督,也不能一问了之、层层加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是否有利于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形成凝心聚力的防控合力作为重要标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