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第二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

(2022年4月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X2LN202104140015千山区千山镇洪台社区洪台沟被市林业局原*、冯*刚砍伐大杨树160棵、落叶松1700棵,市林业局原*、冯*刚在艾家沟开采硅矿石,无采伐证,破坏大片山林。高新区1999年9月,鞍山市成立实验林场,由原鞍山市农林牧业局负责管理,千山区千山镇洪台社区洪台沟山林在该林场范围内。原*于1999年11月24日担任该林场场长(鞍农林牧党组﹝1999﹞10号),冯*刚于2006年11月13日接任原*担任场长至今(鞍林党组字﹝2006﹞7)。砍伐林木发生在2004年和2005年,属于合法釆伐,许可证号分别为:122034、122032、122033、 122079、122080。林场内历史上曾有硅石矿开采行为,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1999年林场成立后已关停,目前已生长大量植被,根据树龄生长情况判断,部分树木已存活至少10年以上,现场未发现新的采矿痕迹。原*、冯*刚在艾家沟开采硅矿石,无采伐证,破坏大片山林问题不属实。不属实此案已办结。市自然资源局和高新区共同对该区域加强监管,防止非法毁林现象发生。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4日(公示期10日)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12-5234903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辽宁省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4-25

(2022年4月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X2LN202104140015千山区千山镇洪台社区洪台沟被市林业局原*、冯*刚砍伐大杨树160棵、落叶松1700棵,市林业局原*、冯*刚在艾家沟开采硅矿石,无采伐证,破坏大片山林。高新区1999年9月,鞍山市成立实验林场,由原鞍山市农林牧业局负责管理,千山区千山镇洪台社区洪台沟山林在该林场范围内。原*于1999年11月24日担任该林场场长(鞍农林牧党组﹝1999﹞10号),冯*刚于2006年11月13日接任原*担任场长至今(鞍林党组字﹝2006﹞7)。砍伐林木发生在2004年和2005年,属于合法釆伐,许可证号分别为:122034、122032、122033、 122079、122080。林场内历史上曾有硅石矿开采行为,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1999年林场成立后已关停,目前已生长大量植被,根据树龄生长情况判断,部分树木已存活至少10年以上,现场未发现新的采矿痕迹。原*、冯*刚在艾家沟开采硅矿石,无采伐证,破坏大片山林问题不属实。不属实此案已办结。市自然资源局和高新区共同对该区域加强监管,防止非法毁林现象发生。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4日(公示期10日)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12-5234903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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